温度计的使用规则
规则一:在使用温度计以前,应该:
1.观察它的量程——能测量的温度范围,如果估计待测的温度超出它能测的温度,或低于它能测的温度,就要换用一只量程合适的温度计,否则温度计里的液体可能将温度计胀破,或者测不出温度值。
2.认清它的小刻度值,以便用它测量时可以迅速读出温度值。
规则二:在用温度计测液体温度时,应该:
1.温度计的玻璃泡全部浸入被测的液体中,不要碰到容器底或容器壁。
2.温度计玻璃泡浸入被测液体后要稍候一会儿,待温度计的示数稳定后再读数。
3.读数时玻璃泡要继续留在被测液体中,视线与温度计中液柱的上表面相平。
问题:体温计的几个特点
(1)体温计下端的玻璃泡的容积较玻璃管的容积大得多,便于观察温度的微小变化:体温计的小刻度为0.1℃(常用温度计的小刻度为1℃)。
(2)体温计的测量范围是35℃~42℃。
(3)体温计的玻璃泡与细管的连接处有一更细的缩口,测体温时水银膨胀能通过缩口升到玻璃管里,读体温计时体温计离开人体,水银遇冷收缩、水银柱来不及退回玻璃泡,就在缩口处断开,保证读数正确。
(4)使用前,必须用力甩几下体温计,使留在细管中的水银退回到玻璃泡中,否则,会造成测量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