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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滤料过滤性能测试仪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为满足《2022年全国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2021]58号)和《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技术要求》(总站土字[2022]82号)的要求,开展风险监控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二、公开征集项目内容概况:

  按照《2022年全国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2021]58号)和《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技术要求》(总站土字[2022]82号),项目承担单位需承接2022年度土壤风险监控点偏移点位审核、环境监测过程质量监督及质量监督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项目分为两包招标,每包的服务范围如下:

  第1包: 对16个地区,包括河北、北京、四川、兵团、安徽、广西、广东、上海、青海、内蒙古、湖北、天津、吉林、江西、贵州、云南,开展土壤风险点偏移审核和土壤风险监控点环境监测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对质量监督数据整理、统计和分析。

  第2包: 对15个地区,包括浙江、江苏、重庆、甘肃、海南、山东、湖南、陕西、山西、辽宁、新疆、河南、黑龙江、福建、西藏,开展土壤风险点偏移审核和土壤风险监控点环境监测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对质量监督数据整理、统计和分析。

  三、公开征集项目内容:

  1、技术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的偏移点位审核、质量监督检查、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和评价。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成果提交

  (1)《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偏移审核报告》

  内容:收集偏移采样信息,统计偏移采样的情况,编制《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偏移审核报告》。

  (2)各省的“一省一档一报告”

  内容:整理各省的质量监督检查相关资料,包括:监督检查计划表、现场检查表、问题反馈清单、整改报告、检查报告等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档,并根据各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出具该省的质量检查报告,形成建立“一省一档一报告”。

  (3)《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内容:根据质量监督检查资料,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资料统计分析,分析结果应包括各省整改工作评价表、各省检查组监督检查评价表、各省各环节及理化质量监督检查主要问题汇总、各省重金属测试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主要问题汇总、各省有机测试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主要问题汇总、各省存在问题反馈报告、全国问题清单。编制《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中标单位需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偏移审核报告》、“一省一档一报告”及《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四、项目预算:62万元,包32万元,第二包30万元。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合格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同时不被接受。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申报单位不得参与项目,否则其申报书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5、申报单位具有承接该项委托业务的能力,并能开具税务发票。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请书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含经费预算)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

  3、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包次、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4、申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纸质文件需于2022年4月6日前送达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土壤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电子版发送至soil@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七、评选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