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解读HJ 560-2010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制革工业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 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革工业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466-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 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18885-2009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HJ/T 70-2001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83-2001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132-2003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QB/T 2720-2005 皮革 化学实验 氧化铬的测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cleaner production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污染物产生指标pollutants generation indicators
即产污系数,指单位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本标准主要是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和皮类固体废物产生指标。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包括污水处理装置入口的污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或浓度。皮类固体废物产生指标是指制革加工全过程产生的皮类固体废物的总和,主要包括含铬皮废物、无铬皮废物,不含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