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高低温试验箱做试验的四类物品
高低温试验箱中放入某些物品做试验时可能会导致爆炸、发火、中毒等现象的发生,所以在使用前应仔细查看设备使用说明书,以防造成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禁止使用高低温试验箱做试验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爆炸物:
1、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硝化甘油(丙三醇三硝酸酯)、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
2、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
二、可燃物:
1、自燃物:
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红磷。
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
2、氧化物性质类:
a.氯酸钾、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
b.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铵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
c.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
d.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
e.次氯酸钾以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
f.亚氯酸钠以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
三、易燃物:
1、乙醚、汽油、乙醛、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
2、普通乙烷、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
3、甲醇、乙醇、二甲笨、酸醋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低于30℃的物质。
4、煤油、轻油、松节油、异戊醇、酸醋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
四、可燃性气体: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
结合上述所说,以上所讲的可燃物、易燃物等如果放入高低温试验箱中进行高低温试验,无疑于造成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轻则是高低温试验箱的箱体发生爆炸,重则引起机毁人亡的事件发生。那么对于企业而言,显然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化工企业和食品企业在高低温试验箱的使用过程中,应该避免以上几种气体。